龙华区税务局精准服务公租房企业 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时间:2019-09-24 19:03:03  来源:网络整理   www.pphome.com.cn

【深圳商报讯】(记者 陈发清 通讯员 陈少游)近日,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曹先生来到龙华区税务局,就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咨询。在确认了公司符合“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的适用条件后,税务人员又辅导曹先生更正申报,并办理了后续工作。

为继续支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15日印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支持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的7项有关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此次《公告》体现了良好的公租房发展外部政策环境导向,将为深圳市公租房持续发展奠定基础。据悉,深圳市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是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与龙华区政府合作成立的国有企业,专职负责龙华区人才安居住房的筹集、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2018年11月,公司根据龙华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安排,从社会上承租了600套房源纳入龙华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平台,作为公租房对龙华区企业进行配租。龙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以承租价格一半的价格出租给龙华区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企业,租金差额由区住建局进行补贴。

龙华区税务局工作人员告诉曹先生,今年4月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了之前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享受该政策。

“龙华人才安居公司是龙华区专做公租房的,这个税收优惠对我们帮助很大。”曹先生表示,公司每月租户加上政府补贴的租金在200万元左右,按9%新税率计算每月增值税销项税款18万元,由于原房东选择简易征收,虽然租金一样,但是可进项税款只有10万元,每月要交8万元增值税。国家关于公租房的税收优惠出台后,一年下来可以减少将近100万元增值税税款。未来几年,公司还将推出大量公租房。

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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