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北京,记者 李洁)讯,各地正在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步伐。
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广州和深圳市单列租赁住房用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10%。
《意见》明确,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湛江是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交通等条件,结合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情况,科学布局房源,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租金价格水平,《意见》同时要求建立租金定价与监控机制,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城市要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定价机制,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租金实施监控指导,定期公开周边市场租金参考价。
在此之前,为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深圳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知》显示,既有非居住房屋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酒店)、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行为。改造后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面向深圳本市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出租,租金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年度租金涨幅不超过5%。
综合来看,“十四五”期间,广州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深圳计划新增40万套(间)。
事实上,今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后,厦门、成都、武汉、苏州、杭州、南京、合肥等城市先后发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或征求意见稿,郑州、厦门则出台了非改租相关政策,其中厦门明确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切实增加小户型(含宿舍型)、低租金房源供给,优化租赁住房供应结构,补齐租赁住房短板。”住建部相关人士曾公开表示。
此外,多个城市已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目标。如北京市正在编制“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比将不低于30%,上海市“十四五”期间计划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47万套(间),杭州、西安拟新增30万套(间),成都、厦门拟新增25万套(间),宁波、佛山拟新增20万套(间)等。
住建部此前表示,2021年全国40个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其中,1-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在多地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同时,10月份全国重点城市租金指数环比有所下降。
贝壳研究院数据显示,10月全国重点40城租赁成交量减少近10%,延续了9月的降温趋势。其中,一线城市广州、深圳,新一线城市成都、杭州、西安以及二线城市大连、合肥等37个城市租赁市场活跃度均环比降低,租赁市场显著降温,其中哈尔滨、呼和浩特、兰州、南京、长沙环比降温幅度超过20%。
从租金水平来看,全国40个重点城市10月租金指数环比下跌0.9%,同比稳中微涨,但相比2019年同期仍下跌3.7%。其中超8成城市租金水平环比下跌,超6成城市租金低于疫情前同期。
据贝壳研究院数据,10月杭州、佛山、南通、沈阳、苏州、太原及中山7个城市租金水平环比基本持平或微涨,北上广深以及其他29个城市的租金水平环比稳中回落。
“凭借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租赁市场回归传统周期,全国租赁市场在9月进入传统租赁市场淡季,10月全国40个重点城市中超9成降温,预计11月降温趋势将延续,租金水平保持稳中回落。”贝壳研究院分析师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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